车辆强制险即为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那么,车辆强制险过期怎么办?下面是车主指南网小编搜集的答案!
其实,车辆强制险过期其实就是指脱保了,在通常情况下,交强险有效期过后三个月就算脱保了,费率将会上调,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如果没有缴纳强险被有关部门查处,将按保费双倍罚款,并扣留车辆。现在的车主由于工作繁忙,常常忘记交强险的日期,只有很少数的人会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续保的。
至于车辆强制险过期怎么办,车险专家建议,在未过期时去办理,或者网络缴费,现在可以开通自动续费功能,让时常忙碌忘记缴费的车主们无后顾之忧。
网销车险业务是保险公司通过网络为车主提供的车险服务,无论在什么地方投保,都可由当地的保险公司负责后期的理赔等服务,所以车主也没必要着急赶回家续保。而且网上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还能享受“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优惠政策。
【案情】投保人投保的上一年度交强险为2011年12月10日13时30分起至2012年12月10日13时30分止,投保人又于2012年12月8日续保交强险,保单上打印的保险期间自2012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13年12月10日24时止。2012年12月10日13时47分许,投保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交通事故发生时投保人的交强险已经过期,续保的下一年度交强险还没有生效。法院认为投保人已经及时到保险公司续保了下一年度交强险,其本意在于实现两个交强险的无缝连接。而保险期间的约定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这一格式条款免除了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加重了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所以保险合同即刻生效,保险期间无缝连接,因此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保险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保险消费者购买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得到赔偿,提前续保的行为也表明保险消费者具有使两份交强险无缝对接的主要意图。按照保监会相关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保单中写明“即时生效”或注明具体生效时间。保险公司对于保险消费者的保单生效时间应当有提醒义务和注意义务,保险公司在此案件中表现出对保险消费者服务意识不强且提示义务履行不够的问题,对导致交强险脱保应负一定责任。同时此案也提醒消费者当注意:只要车辆在行驶,交强险就不可以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