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其实并不冲突的,因为根据我国的保险法有相关的规定,被保险人因为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是残疾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是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下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是受益人仍然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所以就此来说,对于交通事故中所获得的赔偿是侵权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这部分赔偿与所购买的意外险获得的赔偿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两个赔偿款的性质完全是不一样的,因此是不会存在所谓的冲突。这时候受害者完全可以享有意外险的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并且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总的来讲,那就是被害人要受到肇事者的赔偿,一般情况下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如果对于受害者造成残疾的,那么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若是造成了受害者死亡的,那么就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
由此就能够看出人身意外险与交通事故的赔偿,完全不会受到冲突,因为对于交通事故来讲,肇事者会按照第3段的赔付情况来进行赔付。并且在赔付的这个过程中,需要受害者保护好相关的收费证明,这样才能够更好的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