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现交通事故后,已知我方的车主撞的人,并且是全险的话,若是被对方起诉是可以不去进行开庭的,主要是因为大部分的损失将会由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所以完全可以由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出庭完全是不需要由车主本人出现在开庭现场的。
其实主要就是因为车辆购买的全险所造成的损失,由第1段可知,基本上都是由保险公司进行大部分赔付的,首先来讲保险公司的赔付方法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帮助车主进行赔付,那么超出不足的部分也会继续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的责任所占的比例来进行赔偿,如果在两个保险赔偿之后仍然不足的话,超出的部分就会由车主进行赔偿了。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车主如果不想出庭的话,那么就可以全权委托保险公司,以让其代理自己出席法院开庭。并且可以知道的是,对于赔偿问题,已知车主是全险,并且在事故责任中如果是有责任的,那么交强险的所有的赔偿限额加起来是20万元左右,然而商业保险会根据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帮车主进行赔偿。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下,车主完全是可以在家里进行等候消息的,如果说超出了这两个保险的责任限额的那一部分,保险公司肯定会通知车主自己来进行赔偿。因此对于这种情况,车主是可以不去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