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卖给了别人,保险需不需要退是要看具体情况的。车子的保险是有两种类型的,一种是交强险,一种是商业类保险,交强险正常是不可以退的,而商业类的保险是可以退的。投保人如果想要退商业保险,需要携带保险单的正本,还有保险单,发票以及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的复印件等,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即可。
根据《保险法》规定,车辆保险责任开始之前,投保人如果要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需要向保险人支付,交保险费金额3%来作为手续费,而保险人则需要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保险责任在开始之后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而保险人会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日到合同解除日时间段的保费,剩余的部分会退还。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退交强保险:
1、被保险的车辆已经被依法注销登记的情况。
2、被保险的车辆丢失,已经经公安机关证实的情况。
3、营运性的被保险车辆已经办理了停运的情况。
4、投保人为自己的保险车辆出现重复交交强险的情况。
5、被保险的车辆转让、转卖到车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的情况。
6、车辆因为质量问题已经被经销商收回,或者是因为某些技术参数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没有给予上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