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撞人受伤之后,那么就需要向肇事一方车主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要赔偿。但在正常大部分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被撞的受害人,就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直接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索要赔偿即可。因此在事故认定书中一定要确认是对方的责任,才能够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并且保险公司会根据被撞人的正常情况来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会用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以及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会赔偿被撞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相应的营养费。
在被告人向对方保险公司提出索要赔偿的时候,对方的保险公司拒不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上诉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能够让对方的保险公司或者是车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受害人是有权利,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或者是对方车主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
如果在被撞了之后出现以上情况,那么就可以按照上述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处理,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说在被撞之后的住院费以及诊疗费等相应票据作为相应的证据,能够让对方的保险公司以及车主对被撞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