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完交通事故后,其实车主们都应当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且对于受害者所提出的合理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会对其进行理赔。当保险公司的赔偿令受害者不满意的时候,是可以找到原车主要求车主对其进行再次赔偿。主要就是因为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其实都是在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
所以当超出的部分则要由车主自己来进行负责,所以当受害者对于保险赔偿不满意的时候,完全可以找到肇事的车主。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车主也要看看是否是超过了自己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如果超过了这部分就需要车主自己负责,如果没有超过,那么就需要保险公司进行负责,需要和保险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处理。
所以当发生我方车主权责在协商赔偿的时候,对方并不满足保险公司当前的赔付,这时候也可以准备好所有的资料,不仅要有受害者的资料,也要有车主本身的资料,要证明受害者没有受到很严重的侵害,只要有相关的证据,那么超出的部分和受害者要求扩增的部分,车主和保险公司是可以不进行赔付的,因为这些证据是能够显示对方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
不过如果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肯定是在赔付的钱上面出现了问题,因此车主需要提前到保险公司询问。保险公司对受害者所做出的具体赔偿事宜以及赔付的价格看看是否有超出,如果有超出那么对方对其不满意,车主就需要将超出的部分自己掏出腰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