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与事故责任大小无关。强制险(交强险)赔付标准最新规定如下:
1、人身伤亡赔偿限额: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为18万元(有责任)或18000元(无责任)。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最高赔偿金额为18000元(有责任)或1800元(无责任)。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包括其他车辆、建筑物、路灯等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有责任)或100元(无责任)。
强制险(交强险)主要是针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而设立的,交强险只赔偿第三方的损失,不包括被保险人的个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以下是强制险赔付涉及到的主要费用:
1、丧葬费:如果事故造成了第三方死亡,交强险也会赔偿相应的丧葬费用。
2、残疾赔偿金:如果事故造成了第三方残疾,交强险还会赔偿其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3、合理的营养费和交通费:包括被保险人或第三方因事故导致住院治疗需要发生的合理营养费和交通费。
4、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和误工费:如果事故造成了第三方被扶养人生活上的困难,交强险也会赔偿相应的生活费、住宿费和误工费。
5、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事故造成了第三方精神损害,交强险也会赔偿其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