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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出险一次第二年保费多出多少

交强险出险一次第二年保费多出的金额根据《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调整公告》规定,不同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2023年交强险价格表具体如下图所示:

车型 第一年投保交强险的价格 交强险折扣(第二年起)
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 950 交强险折扣,即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
6-10座家庭自用车 1100
6座以下企业非营业用车 1000
6-10座企业非营业用车 1130
承载量<2t的营运货车 1850
2t≤承载量<5t的营运货车 3070
5t≤承载量<10t的营运货车 3450

假设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以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的费率)为例:如果没有出险,则每年的保费会下浮10%,最高下浮到30%。

例如:如果基准保费为950,则每年优惠95元,最低保费为665元。

如果出险一次且有责任但没有人员死亡,则保费会恢复到基准保费950元。

如果出险两次及以上且有责任,则基准保费会上浮10%,即1,045元。

如果出险且有责任并且由人员死亡,则基准保费会上浮30%,即1,235元。

各地费率调整方案实施情况如下图所示:

1、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A: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A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40%
A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5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2、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B: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B

B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5%
B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5%
B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45%
B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B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B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3、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C: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C

C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C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C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40%
C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C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C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4、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D: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D

D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5%
D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5%
D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5%
D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D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D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5、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实行以下费率调整方案E: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方案E

E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E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E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E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E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E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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