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代位追偿需要车主自己先垫付修车费用。
但是,如果事故的责任判定为对方全责的话,车辆的维修费用则应由对方全权负责,车主没有必要进行垫付。此时保险公司会直接和对方协商处理好事故赔偿问题,不需要车主垫付。
这是因为从车辆定损到完成赔偿需要一定的时间,保险公司会先派出查勘员进行定损,然后再进行车辆维修。当车辆维修完成之后,需要先由车主垫付维修金额,然后再拿着维修的发票和定损单据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另外,在发生单方车损的事故中,维修公司和保险公司有直赔协议,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支付,车主不需要垫付。而在发生双方的纯车损事故中,如果双方都同意在一家维修公司修理,且修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也有直赔合作协议,也不需要垫付直接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追偿是指因第三者的过错导致被保险标的在责任范围内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约定的赔付之后,保险公司获得该权利。因此,在代位追偿的情况下,车主需要自己先垫付修车费用,等待事故责任的判定和保险公司的处理后再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