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伤残赔偿金等,营养费也是一项非常必要的赔偿。那么对于车祸营养费的计算,一般营养费补偿几个月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营养费的赔偿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根据不同地区的法院判决结果,营养费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营养费的补偿期限在治疗期间或者出院后伤残已经基本痊愈即可停止。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金额以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为依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车祸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应该参考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治疗需要,可以按照受害人医药费的5%至20%或当地平均生活费的40%至60%来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能否获得营养费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医院在治疗期间或者出院后的诊断书上标注有“需加强营养”的说明。如果诊断书上没有这样的说明,那么受害人也就无法获得营养费的赔偿。
最后,我们还需要强调一点,营养费并不只是指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而是指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需要以平常饮食意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
因此,在计算营养费时,应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治疗需要进行衡量,并结合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费标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