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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医疗费18000赔付详解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交强险并不是无条件向对方垫付18000的医疗费用,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垫付。

具体来说,交强险只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且还要看机动车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此外,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况也不能通过交强险理赔。

那么,当1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付用完后,如何继续获得赔偿呢?

此时可以通过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垫付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除了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外,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获得额外的医疗费用赔付: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通知书,而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所有损失和费用。比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情况都不在保险范围内。

如果1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付还没有用完,剩余的金额需要让医院原路退回给保险公司。其中个人垫付部分由责任人赔偿,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赔偿范围由责任人赔偿。而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则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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