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害人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如果18000元的交强险赔付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时,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交强险的赔付内容。根据规定,交强险的赔付包括三个方面: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具体来说,在死亡伤残赔偿方面,涵盖了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和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则包括对方车辆、车上货物等实物的损失费用。
然而,当交强险的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时,受害人可以考虑商业第三者保险。商业第三者保险是指除交强险外,由个人自愿购买的其他保险形式,例如商业车险。在某些情况下,商业第三者保险可以补充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
除了商业第三者保险,受害人还可以考虑向责任方追偿。如果事故责任明确归属于他人,受害方有权向责任方寻求合理的赔偿。这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而其中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则不在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