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辆时,为了保障安全,许多车主都会购买保险。然而,如果不小心发生事故撞到人后,走保险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不用管。在事故赔偿方面,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只是赔偿方,不是侵权方。撞到人的一方才是侵权方。
因此,如果撞到人后选择通过保险进行赔付,仍需与受害方共同解决赔偿事宜。保险公司只会在保险范围内进行部分赔偿,超出可赔付金额的部分需要由撞到人的一方自行承担。
除此之外,在发生事故后,有责任的一方自行承担责任,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和交警人员,有助于更快地处理整个事故。在与对方协商时,要及时提供所有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赔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对方全责并走保险,无责任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对方保险公司会在30分钟内联系无责任方,并带着双方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将直接支付维修费用给修理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全责方只购买了交强险而未投保商业险,那么我们应要求对方车主协助前往修理厂了解维修所需费用,并由对方车主垫付。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我们可以凭借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