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当出现机动车与机动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根据双方在道路上的过错严重程度来判定各自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这就是所谓的"同等责任"。虽然责任各占50%,但并不是各自赔偿各自的,而是需要承担对方财产损失的50%。
例如,在某次事故中,李某和张某的车辆发生了碰撞,导致车辆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经交警部门认定,他们都承担了同等责任。之后,李某花费了18983元进行汽车维修,但由于张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所以保险公司赔付了2000元。接下来就是剩余赔偿问题的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责任人应先自行承担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的部分,然后再进行分摊赔偿。所以,对于李某因此次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需要先核减已由保险公司赔付的2000元,然后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摊剩余的费用。
法院裁定认为李某和张某在这起事故中都应承担50%的责任,判决已生效且未提出上诉。根据这个判决,张某要承担一半的费用,而李某则需要自行承担剩下的一半费用。
综上所述,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车辆损坏的事故,修车理赔的步骤如下:
1. 先核减保险公司赔付金额;
2. 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摊剩余费用;
3. 责任人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交强险的一方,保险公司可能会先行赔付,但赔偿金额通常有限。另外,以上只是一个案例的描述,实际处理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