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4.2米货车自2020年1月1号起必须符合总质量少于4.5吨的标准,由于4.2米货车本身自重已不小,所以普遍也拉不了多少货物。
4.2米货车不是限载18吨吗?
4.2米货车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属于二轴货车,虽然限值为18吨,但是要留意后面备注,其中写着“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所以4.2米货车未来处于非常尴尬的处境。
4.2米货车超载超限了怎么处理?
①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②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③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④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⑤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⑥车货总质量超过超载计算方式的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⑦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