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将介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以及典型的案例。
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驾驶证吊销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曾经因为酒后驾车受过处罚的,再次出现酒后驾车行为的,处十日以下的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如果公职人员酒后驾驶商务车辆的,处以15日拘留, 5000元罚款,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内不能再取得驾驶证。
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
1、锦州市太河区营盘街道十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欣因酒后驾车死亡。在锦州市灵河区松坡路某小区前,李欣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名过马路的行人相撞,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他被判为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欣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2、能源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会计师闫立坤酒驾案。闫立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沈阳市浑南区恒大路某小区门前时,为下车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小型出租车相撞,造成2辆车损坏,出租车内2人受伤。闫立坤因危险驾驶被判处拘留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闫立坤被免去公职。
3、鞍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会原主席张禄刚酒驾案。张禄刚刚酒后驾驶机动车靠近海城市新东路体育场哨所时,与停放在道路西侧停车位的车辆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张禄刚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