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交通费用的索赔方式就是拿着交通出行的凭据即可获得赔偿。根据资料显示,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也就是说交通费的赔偿金额是根据交通费的票据为准,票据中需要明确记载时间和地点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支出,那么就不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提出,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实际的票据为凭证,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由此也可以看出,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而交通费用是包括在我国强制性保险交强险中的医疗费用中,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并且不管车主有没有责任,交强险中的医疗费用都会进行赔偿。其中在车主有责任的时候会赔偿的限额为18000元,在车主没有责任的时候会赔偿限额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