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最新规定处罚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方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案例:一车主贾某于2022年7月8日驾驶他的黑小型轿车与冯某驾驶的一辆黑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贾某的行驶路线是从鸡西市城子河区中心大街由南向北行开往政丰路交口信号灯,而冯某是从政丰路由东向西出发,俩辆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
据核实,驾驶黑小型轿车的贾某自身因有按照相关规定系安全带没有受伤,而该车辆坐在副驾驶的人员和坐在后排的人员一起因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而受伤,且坐在副驾驶的人员在车辆发生碰撞的时候被甩出车窗外。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要敲响心中的警钟,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自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不应只是为了不被积分不被罚款,更应是保障个人的生命安全。自身安全与你坐的位置并没有关联,无论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