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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2023年有望5改三?新政策醉驾改三年吗

醉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还是保持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近年来的全国两会,醉驾入刑话题也是大家一直聚焦的,但源于多方面的综合考虑,还是一直保持着原来的刑罚门槛。

醉驾驾驶的处罚标准如下:

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事情发生在2020年7月,驾驶人李某由于聚餐喝了酒,之后朋友送李某回到家。但在午夜的时候,李某自己还有点事情需要去处理,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出去,想着现在时间也是较晚了,应该是没有交警在执勤的,自顾自的给自己做完心理暗示就出门了。

在李某办完事回来的途中,天气下着雨且路上也没有路灯,前方的视野也较为模糊。于是,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车辆。李某非常慌张,不知所措,迅速离开了现场。

返回到家的李某一直在担心会不会被查到自己酒驾撞车了,便想着酒精测试仪是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喝的酒,就再次饮酒,想借此蒙混过关逃避处罚。

果不其然,交警还是接到了受害车主的报警,并上门找李某。李某对交警交代自己是事后喝的酒。但在几番的询问下,李某最终还是说出了实情。

据检测,李某的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最终,经丹阳市检察院的综合考虑,对李某进行量刑处罚。因李某对事实进行坦白,并认错态度良好,且认错认罚。法院判处李某拘役2个月,并处以20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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