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算酒驾。只要驾驶人在喝酒了的情况下将车挪开原位,就是有了酒驾的行为,跟距离没有关系,1米也包括在内的,也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
案例: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12日的凌晨,驾驶人熊某在11日晚饮酒之后搭乘王某驾驶的小轿车返回到小区。回到小区之后,保安周某看其停车位置不合理要求挪车。
熊某便替换王某进行挪车,在这过程中,熊某不小心擦伤了周某的右脚,周某对此行为进行了报警。民警当即赶到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熊某的酒精含量达到172mg/100ml。之后再在熊某的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达到118.82mg/100ml。
经法院审理,熊某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再加上熊某有酒驾前科,法院对熊某处于拘役1个月,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