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公交车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无论是在高速上行驶还是在普通公路上行驶,在道路上被电子设备摄像头拍摄到的话,实际上违反占用公交车道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20元以上200以下的罚款。而会不会被拍摄到其实是根据当地情况下的执法力度,有些地方人流量大的可能较严须被罚款;有些地方可能较偏僻人流量较少,有时将车停靠在公交道上在不妨碍到正常交通的情况下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情况比较特殊的话还可能是违反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是要被记3分,根据违反的程度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若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则要被记6分。
而走公交车道是不一定会被电子设备摄像头拍摄到的,这个更多是取决于驾驶人本人,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驾驶人如果不小心在其他车道上行驶,及时反应过来,且在安全的前提下变更了正确车道,就会大大降低被拍到的可能性;如果是一直行驶在公交车道上,被拍到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
案例: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新闻通报会上,法院驳回了李先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回到事发现场,李先生误记了公交禁行时间开到公交车道上,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时间点记错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驶离公交车道上,但是已经被电子摄像头拍摄到了该违法行为,并处以200元罚款。
李先生对此次的处罚有异议,提出诉讼:认为自己是在行驶的过程中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没有危害到其他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行驶,觉得这样的处罚不合理。
最后,法院给出的解释是:李先生的这个请求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但是李先生的案件行为是在自己发现之后迅速驶离公交车道,属于违法行为的“结束”,而不是“纠正”。因为在禁行时间段开进去就已经影响了正常的交通运行,即使没有对其他人构成影响,他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的法定情况。因此,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