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家车超载,扣分和罚款标准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处罚分以下三类: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扣12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扣6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扣3分。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金额。
对于客车超载的处罚标准分为四类:
1、超员20%以上(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或超员100%以上(其他载客汽车),扣12分;
2、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扣9分;
3、超员20%以上未达到50%的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或超员20%以上未达到50%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或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其他载客汽车,扣6分;
4、超员20%以上未达到50%的其他载客汽车(如私家车),扣3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货车超载,罚款的金额根据超出的数量而异。
若超过核定载质量,则罚款为200元至500元;若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则罚款为500元至2000元。
此外,扣分标准也根据超载程度而设定。如果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50%以上,则一次性扣6分;如果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或违反规定载客,则一次性扣3分。
总之,超载不仅会导致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保险拒赔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