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讨论的焦点之一就是拖车费用的支付责任。根据现行规定,事故责任方原则上应负责交警拖车费用。然而,具体情况下需考虑保险公司规定、拖车费用标准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多个方面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以及车辆施救费用等。如果车辆遭受损坏或无法行驶,拖车费用应由全责方承担。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是可以报销拖车费用的,但具体金额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若拖车费用超出规定范围,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费用。为避免后续麻烦,车主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后,优先与保险公司协商拖车费用。
拖车费用的标准因车型和路况而异。例如,小型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拖车费用为200元,而在市区外每公里收取2元(空车)或5元(重车)。而中型车辆的费用相对较高,城区道路上的单次费用为300元,公路上每公里收费为3元(空车)或10元(重车)。至于大型和特大型车辆的费用,则更高一些。
在城区道路上,单次需要收取400元(大型车)或400元(特大型车),而公路上每公里费用分别为4元(空车)/ 15元(重车)和4元(空车)/ 20元(重车)。
此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拖车费用通常会比较高,因为此时还包括车辆通行高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