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没有对外地车牌实施限行规定,部分道路仅对非本地的货车实行限制通行。新能源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下面来了解一下具体的限行措施吧,现相关通告如下:
1、在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所划定的范围内(不包括上述边界道路),每天的7:00-9:00、16:00-20:00期间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在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所划定的范围内(不包括上述边界道路),每天的7:00-20:00期间禁止非本市籍的载货汽车通行。
3、在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以及东莞大道所划定的区域内(不包括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每天的7:00-20:00期间禁止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4、在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所划定的范围内(不包括上述边界道路),每天的7:00-9:00、16:00-20:00期间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在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所划定的路段,每天的7:00-20:00期间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共安全、社会服务方面的需要,例如市政养护工作中的环卫、园林绿化和路桥等工作),确实需要在禁行路段通行的车辆,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的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总之,除新能源牌照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外,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