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是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部门会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被抓到要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要给予曝光并抄送其单位。
公安交警部门在各地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骑电瓶车不戴头盔的乱象得到了明显改善。在这过程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市民骑电瓶车出行也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积极为头盔普及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一盔一带”是一个总的思路方针,具体怎么实施、怎么处罚各地会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所以处罚标准各地也不尽相同。以深圳为例,对于“外卖小哥”群体坚持更严格的执法力度,外卖小哥不戴头盔上路行驶被抓到将会直接罚款,普通市民则有一次机会先处警告教育。
今年二月份在深圳交警执勤的过程中就抓到一个外卖小哥没有戴头盔,随即将其叫停,这位小哥也知道为什么被交警拦截,便解释到自己的头盔早上刚刚被偷了还没来得及买,交警也只能直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置,并对其表示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骑车不戴头盔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