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可搭载一名乘客,但年龄必须在12周岁以下。
如果电瓶车带人出了事故,我们要明确一点:如果电动车是事故的主要过错方,且后座乘坐的是大于12周岁的青少年或成年人,对方(机动车)车主就可以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然而,若机动车依法遵守交通规则且不构成事故的过错方,那么机动车仅需承担最高10%的赔偿责任。
当事故发生时,判定责任不仅取决于电动车的过错,还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例如,一辆载人电动车与一辆超载货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悲剧。这里,重型半挂货车的超载行为被认定为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货车的驾驶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电动车司机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精神补偿费等。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时,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超出保险范围的赔偿再根据事故责任来分配。如果机动车和电动车均存在过错,那么要根据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来划分主责和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