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时,直行与右转的车辆应遵循特定的交通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绿灯亮起时,直行的车辆享有优先权,右转车辆不得妨碍其通行,但可以在不妨碍直行和行人的前提下转弯。红灯时,右转车辆只有在确保不影响直行和行人的情况下才能行驶。
具体来说,第38条指出,无论是有信号灯还是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弯的车辆都应当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而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车辆要让左转车辆。即使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警察指挥的路口,右转车辆同样需要让直行车辆先行,以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与安全。
总之,开车时请务必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记住,礼让是驾驶的基本原则,遵循交通法规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