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车换变速箱的问题,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 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 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需要注意的是,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更换次数与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如果消费者提出更换或者退货的要求,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作出答复,并在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但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总之,如果新车出现换变速箱的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4S店提出更换或者退货的要求。如果4S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者寻求其他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