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运营小型车没有强制报废期。非运营小微乘用车的检验周期如下:使用6年以内,两年一次检查;使用6至15年,每年检查一次;使用15年以上,每年检查两次。检查合格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从第21年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我国汽车使用寿命的报废标准如下:
1. 小型、微型出租车和客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和客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和客车使用12年;
2. 出租客车使用15年;
3. 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
4. 客车使用13年;
5. 其他小型、微型营运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使用15年;
6.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 大中型非营运客车使用20年。
8. 配备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使用9年,配备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
9. 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30年;
10.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 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寿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