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购买电动车后,如果未上牌,在15天内是可以骑行的。
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购车后的15天内,前往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上牌的电动车需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标准,并且必须是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车型。
办理电动车上牌时,需要携带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非机动车来历证明,即购车发票。
- 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的第三联。
- 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凭证。
在15天内,车主可以暂时使用电动车,但为了确保行车安全及合法合规,建议尽快完成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