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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新一轮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措施

福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福州港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推动口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具体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一系列政策,将为进口汽车企业带来实质性的支持,为期两年的暂行期为落地提供了保障。

具体来说,对于在福州江阴港区开展业务的汽车进口企业,每辆进口汽车将享受45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以降低运营成本。对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自主申请获得汽车整车进口CCC认证证书的贸易企业,新证书发放一年内,进口汽车数量达到100辆及以上的,每本证书将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数量达到500辆以上的则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不过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供应链服务平台也受到政策青睐,服务进口汽车达500辆以上的,将获得市场拓展奖励,每超过500辆增加10万元,上限为100万元。企业通过滚装船运输进口汽车首次超过500辆,将获一次性150万元的航线补贴,以鼓励物流创新。

对于本地销售环节,整车进口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车辆将获得每辆3000元的奖励,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设立平行进口汽车销售展厅的贸易企业在福州市域内,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同时,口岸设立的检测整改场所也将得到30%的设施投资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政策还鼓励企业为口岸企业提供平价的检测整改服务,对于服务车辆不足4000辆的差距,每辆将补贴150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此外,《措施》还包含了针对金融支持的条款,为进口汽车业务的拓展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这些举措无疑为福州港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期待在政策的推动下,口岸业务将实现稳健增长和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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