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销广西的ETC,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前往相应的银行或ETC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必要材料:
本人行驶证。
驾驶证。
ETC绑定的银行卡。
ETC通行卡。
身份证原件。
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还需要携带账户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注明销户的ETC卡号码及退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请确保您带齐所有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注销手续。
在提交注销申请后,您需要等待31天,路费将退还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退款金额将基于您卡内余额以及31天内生成的账户充值和交易总和来计算。
如果您的ETC卡无法读取信息,将以快递公司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在注销过程中,如果无法归还ETC卡,您需要先办理挂失手续。若因人为原因造成ETC卡损坏,您需要先进行更换。
请注意,ETC卡是与电子标签配套使用的,注销ETC卡的同时也需要注销对应的电子标签。一旦注销完成,电子标签将无法再次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