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第四条,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在入境后短期停留期间,可以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若停留时间超过3个月,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年。
根据《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第六条,申请人可以申请与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准驾车型相符的车型,并且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如果驾驶自带的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与自带机动车车型一致。如果是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则为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办理临时驾驶证时,需要驾驶员本人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六张。如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驾驶人与代理人需要签署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境外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或者已超过有效期,将无法办理临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