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间发生交通事故且车辆难以移动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且无法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以便其他车辆能够清楚地看到事故车辆的位置,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同时,第六十三条规定了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遵守的规则,包括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停车。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通的安全和畅通,避免因车辆临时停放不当引发交通事故。
总之,当夜间发生交通事故且车辆无法移动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后位灯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有助于提醒其他车辆注意安全,还能有效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停放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