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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车船税改革方案内容是什么?

2010年的车船税改革方案带来了显著的变化。此前统一计税的方式被调整,新的方案按照排气量大小划分了七个梯度进行计征。这一改革举措意味着,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将有所减轻,这无疑是对环保节能型车辆的一种鼓励。与此同时,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则大幅增加,最高甚至可达万元,这无疑体现了国家对环保和节能减排的重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的披露,微型客车的车船税保持不变,而小型客车的车船税则将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具体来说,1.0升至1.6升排量车型的年税额为每年360元至1080元,而2.0升的年税额起征点则为900元。对于4.0升及以上排量的车型,年税额起征点更是高达3500元,最高可达万元。这样的调整,无疑使得车船税的征收更加公平合理,同时也更好地体现了对环保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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