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车属于国二排放标准。
中国第二阶段的汽车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Ⅱ号排放标准。具体来说:
1、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符合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这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2004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国二标准,并停止对达到相当于欧洲1号标准的国一标准轻型汽车进行型式核准。
3、2006年发布的公告指出,国三标准适用于3.5吨的轻型汽油车和柴油车,相当于欧III标准,全国的开始实施日期是2007年7月1日。
综上所述,2006年的汽车排放标准为国二,而国三标准是在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空气质量。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中国汽车排放标准也在不断升级,以适应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