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将一次记12分。
如果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除了要面临12分的扣分之外,还可能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在严重情况下,当事人还可能被拘留。
因此,车主们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车辆上牌手续,并且不要借用他人的车牌,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给被借车牌的人带来困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收缴、扣留机动车,并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也将受到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并扣留机动车,并对当事人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也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收缴并扣留机动车,并对当事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