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能够骑行10-13年,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摩托车类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对于出租客运汽车,小型和微型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车为10年,大型车为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教练载客汽车,小型车使用10年,中型车使用12年,大型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
而对于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然而,各地政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严格的使用年限规定,但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它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是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的,但如果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使用年限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