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左侧车道行驶时无法进行超车,因此也不需要打转向灯。
不得超车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超车:
-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
-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
相关规定: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