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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禁止黄标车上道路行驶吗

为深化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厦门公安交管局近日发布了一项新的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除外)禁止黄标车上道路行驶。

该措施是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及《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通过限制高污染车辆的通行,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通告中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200元。此外,黄标车的判定工作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禁行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原有的《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全市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厦公交管〔2017〕20号)则同时废止。这一新规定的实施,无疑将推动厦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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