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车道的最低限速情况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明确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可超出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可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可超出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可超出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可超出每小时80公里。
对于多车道的高速公路,具体限速如下:同方向拥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具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