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的时间限制为45分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科目一考试内容涵盖了道路通行、交通信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及以上为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科目一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若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
与之相比,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则有严格的限制。每个科目仅有5次考试机会,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另外,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