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临牌必须贴在车上。
根据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4年3月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行业标准GA36-2014,摩托车只需挂后牌照,无需挂前牌照。该标准自2014年1月24日起正式实施。
临时牌照是车主在正式牌照下发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准许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的纸质证明。临时牌照具有与正式牌照相同的法律效力,在车主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牌照即作废。
摩托车牌照的安装要求如下:
首先,号牌应正面朝外、字符正向安装在号牌板上,禁止反装或倒装。前号牌应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偏右,后号牌应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偏左,确保不影响机动车的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
其次,号牌安装要保证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不大于15°。号牌的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但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除外。
最后,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以上,不得遮盖生产序列标识。号牌周边不得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