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损毁后绝对不能开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为确保安全驾驶,当遇到驾驶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时,驾驶人应尽快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因无证驾驶而受到法律惩罚。
驾驶证损毁后,驾驶人应立即停止驾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驾驶证补办手续。若未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被处罚,甚至被吊销驾驶证。
请注意,驾驶证损毁后继续驾驶机动车,将违反交通法规,对驾驶人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确保驾驶证完好无损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
总之,驾驶证损毁后绝对不能开机动车,这是对每个驾驶人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