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能见度低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需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同时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距离:
如果能见度进一步降低至100米以下,行车条件变得更加恶劣。此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与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以确保行车安全。
这些速度限制和灯光使用规定旨在确保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驾驶员能够更清楚地观察周围环境,并为紧急情况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请务必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
当能见度低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需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同时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距离:
如果能见度进一步降低至100米以下,行车条件变得更加恶劣。此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与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以确保行车安全。
这些速度限制和灯光使用规定旨在确保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驾驶员能够更清楚地观察周围环境,并为紧急情况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请务必遵循这些规定,以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