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具体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车辆提前报废补偿金=月平均折旧金额×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
其中,月平均折旧金额可以通过将车辆销售发票价除以10年×12个月来计算。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可以通过10年×12个月减去车辆初次登记至报废当月的月份数来计算。
摩托车报废的规则是: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会被强制报废处理。
在进行摩托车报废时,车主需要携带以下材料:摩托车的前后车牌、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车辆登记证书等,将这些材料全部交到摩托车回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