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有效期规定如下:
驾驶证有效期到期前一年:
驾驶人应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车管所申请换证,即使过了有效期一年内仍可以正常换证。
驾驶证有效期到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
驾驶证会被注销,驾驶人需要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才能重新领证。
驾驶证有效期到期三年以上:
驾驶证将直接作废。
首次更换驾驶证的期限为6年:
如果这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在换证时将换发有效期10年的驾驶证。
若在这10年有效期内,有任何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
仍然只能换发有效期为6年的驾驶证。
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到期时,如果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
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