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四的合格标准90分,总分为100分。
科目四,又称科目四理论考试或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后,科目三考试被分为两项内容,包括路考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后者也被称作“科目四”。这一考试主要衡量驾驶员的交通文明素质。
科目四的主要内容涉及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复杂条件下安全驾驶技能以及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这些内容被从原来的科目一中独立出来,作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的补充,旨在进一步检验考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