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限速为100公里/小时,但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当高速公路上有多条车道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情况下,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蓝牌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实际路况和道路标志来调整车速。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