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不让公积金贷款买车,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首先,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以工资为基础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的性质。其设立的初衷和主要用途是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而非用于购买车辆。
其次,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再者,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如果允许公积金贷款买车,会打乱公积金设立的初衷,还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问题,比如公积金的信贷整取会更加不方便,也会给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失。
总之,在我国目前的政策法规下,公积金只能用于与住房相关的事宜,不能用来贷款买车。